为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力度,扩大参保覆盖面,东至县自2005年8月始,对各项社会保险费实行一票征收。即在一张社会保险费专用票据上开据缴费单位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由缴费单位一次缴纳。规范同一缴费对象、统一各险种缴费基数。
每月25日前由县社保经办构受理各缴费单位信息,审核后报县劳动保障局“一票多费”办审查、汇总、编制征缴信息计划,提供给县地税部门征缴,缴费单位依据向劳动保障部门申报信息在每月10日前,到地税部门申报缴费。职工个人应缴纳的社保费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缴费单位按规定申报并如实提供用工人数和工资总额情况。
各险种缴费费率按相关规定执行;同时县劳动保障局还派员参与全县企业改制,支持、指导企业改制工作。加强社会保险费征收,2007年各项社保费征缴0.87亿元,较2006年0.71亿元增收0.16亿元;2008年征缴1.031亿元,首次突破亿元大关。
2009年为帮助企业应对金融危机,东至县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多项帮扶政策,在做到“保企业、保增长、保就业、促稳定”的基础上,对困难企业缓缴社保费944万元,降低费率后减收工伤保险费86万元,减收生育保险费21万;还对破产关闭企业核销养老保险费697万元;对困难企业落实特定政策补助社保费145万元。截止12月24日,在缓缴、降率情况下,各项社保费征缴仍达到1.057亿元,创历史新高。